2010年8月16日 星期一

windows XP 網路芳鄰 共享資料 使用者設定

我的電腦(右鍵)->管理->本機使用者和群組->使用者->guest(右鍵)->內容->帳戶已停用
右鍵->新增使用者

設定為帳密後
跟一般使用共用資料夾相同

資料夾(右鍵)->內容->共用->共用此資料夾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->使用權限->新增->進階->立即尋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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